按照水利部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8月5日至7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复核组对我省2019年通过省级验收的5个县(市、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行复核验收。
复核组一行在省水利厅听取了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汇报,采取形式复核、指标赋分合理性复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青海省2019年度省级达标验收并报水利部备案的互助县、民和县、平安区、德令哈市、格尔木市等5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资料进行了复核。抽取互助县进行现场复核,通过座谈交流进行问题核实,抽查了2家企业、2家公共机构、2个居民小区及1个灌区。对用水户的用水管理、节水制度建设、用水计量、节水设施改造、节水宣传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随机走访居民,填写了调查问卷。
复核组指出,我省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宣传氛围浓厚、制度体系完善,节水措施得力,“节水、惜水、护水”社会认同度高,节水工作成效明显,对我省能在短时间内开创节水工作新局面和取得新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本次复核的5个县(市、区)均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今后我厅将按照水利部和黄委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完善成果,加强督促指导,强化举措,补齐短板,推动全省节水工作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再上新台阶。